受合法设立的餐饮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(不含餐饮经营);正餐服务(热食类食品、冷食类食品、自制饮品);酒、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(含冷藏冷冻食品);受合法设立的酒店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(不含餐饮、住宿经营);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(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);企业总部管理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。